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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2022年度取得注会全科合格证从业人员可申报奖励资金

日期: 2023-07-27 13:12:19 作者: 张鹏涛

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通知,决定开展 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奖励资金申报工作,在海南省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合格证的考生可申领奖励资金,详细申领条件及材料请看下文!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海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关于鼓励从业人员考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奖励暂行办法》(琼注协综〔2014〕2号)有关规定,海南省注册会计

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决定开展 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二)在我省会计师事务所专职工作的人员,且最近3年连续在我省会计师事务所专职工作(年份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7月);

(三)在我省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合格证。

二、申报材料

(一)海南省注册会计师考试奖励申报表;

(二)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开具专职工作3年的证明;

(三)身份证、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五)近三年在会计师事务所缴纳的社会保障缴费清单原件。

以上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后归还。

三、申报时间和程序

(一)申报人员请于 2023年7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送到省注协考试培训部;

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财政大楼512室

(二)省注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并在省注协网站(www.hicpa.org.cn)公示拟获奖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

由省注协进行调查处理;

(三)公示期满,确定获奖名单并在省注协网站上予以公布。

四、其他事项

申报人员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应对其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承担担保连带责任。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行为,一经

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同时予以通报并记入个人及所在会计师事务所诚信记录。联系人:王蔓娜、吴灿,联系电话:68531740、68531741。

附件:

1.海南省注册会计师考试奖励申报表

2.《海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关于鼓励从业人员考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琼注协综〔2014〕2号)

文章来源: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原文链接:https://www.hicpa.org.cn/html//default/web/xinxigongkai1656950396053516289/wenjiantongzhi/1677153537110827010.html?index=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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