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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重点归纳:中药材专业市场管理的措施

日期: 2020-11-25 13:42:30 作者: 张鹏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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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材专业市场管理的措施

城乡集市贸易市场不得出售中药材以外的药品。药品经营企业销售中药材,必须标明产地。

发运中药材必须有包装。在每件包装上,必须注明品名、产地、日期、调出单位,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除现有17个中药材专业市场外,各地一律不得开办新的中药材专业市场。

严禁销售假劣中药材,严禁未经批准以任何名义或方式经营中药饮片、中成药和其他药品,严禁销售国家规定的27种毒性药材,严禁非法销售国家规定的42种濒危药材。 *

中药材市场经营者应完善购进记录、验收、储存、运输、调剂、临方炮制等过程的管理制度和措施。严禁从事饮片分包装、改换标签等活动。严禁从中药材市场或其他不具备饮片生产经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采购中药饮片,确保中药饮片安全。国家规定禁止进入市场的中成药及有关药品严禁进入中药材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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